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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塑钢管新规影响仍需关注城投风险

   2024-10-22 万名钢管5340
核心提示:近日发布国家有关涂塑钢管新规与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国有涂塑钢管使用权转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岛屿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优惠政策转化为税收优惠政策

近日发布国家有关涂塑钢管新规与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国有涂塑钢管使用权转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岛屿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优惠政策转化为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次,将国有涂塑钢管使用权转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转让给税务机关,是再次将非税收入转让给税务机关的重要措施。

事实上,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六中全会精神,从2020年初起,财政部将多项非税收征管职责移交税务部门,包括财政部于2020年2月25日发布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20]9号)、财政部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20]58号)、财政部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8号)等。

由于这涉及到国有涂塑钢管使用权收入的主要科目,为了谨慎起见,与以往不同的是,该通知要求从2021年7月1日起,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作为征转试点地区,开展征转工作,探索和完善征转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为全面推进征转工作积累经验。这种税制改革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税收的调控,促进涂塑钢管收支更加规范合理,也体现了中央政府减少地方政府对涂塑钢管财政依赖的决心。

1、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有法律保障,征管经验丰富,税务系统掌握了大量的企业财务数据,使税务部门在征管工作中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征管能力整体提高。

2、原地方政府完全掌握了国有涂塑钢管使用权等非税收收入,收入和分配不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比如为了支持城市投资公司的发展而免费分配涂塑钢管;在涂塑钢管招标、拍卖、挂过程中,收取较低的涂塑钢管出让收入;或者城市投资公司先按市场价格获得涂塑钢管,然后政府通过补贴将涂塑钢管出让收入返还城市投资公司。征收管理职责划定后,中央政府可以更及时、更准确地掌握地方涂塑钢管出让收入等非税收收入,有利于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调控,进一步遏制涂塑钢管出让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减少部分地方政府对涂塑钢管财政的过度依赖。

涂塑钢管新规提出完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实现应收尽收;不断提高税收执法的准确性等。我们预计,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未来非税收入的征收能力、透明度和规范性将得到显著提高。基金使用和管理等非税收政策没有调整,对地方政府和城市投资公司的影响有限。

涂塑钢管新规中明确规定,除本通知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享、使用和管理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因此,征收部门的变化并没有改变国有涂塑钢管出让收入作为非税收收入全额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的现状,而是作为政府财政收入,支出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财政总收入来源不变,涂塑钢管收让金仍然是地方政府偿还债务的重要来源之一。

涂塑钢管新规对于城市投资公司来说,如果前期没有欠款、少款或其他不规范行为,公益或准公益业务和项目已经纳入预算安排,则项目支付来源不会因征管部门的变更而发生变化,业务的可持续性、盈利能力和平均现金流也不会受到很大影响。就外部支持而言,地方政府的潜在支持能力没有太大变化。因此,通知对地方政府和城市投资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有限。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前期涂塑钢管收入增加的地区和涂塑钢管出让过程中违规的城市。

涂塑钢管新规中的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归税务机关征收后,前一年及后形成的未缴纳收入和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预计短期内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将增加。但如果存在涂塑钢管闲置、涂塑钢管收入虚增等问题,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大幅下降也是值得关注的。事实上,过去涂塑钢管闲置、涂塑钢管收入增加等违规行为相对严重。2014年,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指出,涂塑钢管出让收入增加1467.78亿元,增加3664.23亿元。国家审计署于2015年12月通报了财政收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涂塑钢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在涂塑钢管出让收支方面,相关地方非法征收涂塑钢管出让收入2262.46亿元;对于通过空转虚增涂塑钢管出让收入的问题,通过调整预算和账目进行整改,纠正问题1009.2亿元。近几年来,少征或乱征涂塑钢管出让收入的现象有所改善,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违规行为,如对天津市2017-2020年涂塑钢管出让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超批准规模征地、涂塑钢管整理成本管理不严格、非法支付征地补偿费、非法返还涂塑钢管出让金、非法转让涂塑钢管、闲置涂塑钢管监管不及时、涂塑钢管利用效率低下、非法用地执法不力等480多个问题。预计征管法全面实施后,前期涂塑钢管收入虚增等地区可能会挤水部分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

与此同时,涂塑钢管新规与城投公司前期存在欠缴、少缴涂塑钢管出让金或面临补缴压力。特别是对于一些前期获得政府分配涂塑钢管但尚未缴纳涂塑钢管出让金的城市投资公司,支付压力更大,流动性压力更大,需要更加关注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支付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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